一、聲學設計的一般要求
體育館比賽大廳的建筑聲學條件應保證語言清晰為主,大廳內觀眾席和比賽場地觀眾席和比賽場地不得出現回聲、顫動回聲和聲聚焦等音質缺陷。在處理比賽大廳內吸聲、反射聲和避免聲缺陷時,應把自然聲源、擴聲揚聲器作為主要聲源。
二、混響時間
混響時間是體育場館最重要的一個指標,它直接關系到語言清晰度、語言傳輸指數、音樂明晰度等多項聲學指標。合適的混響時間可以給觀眾一個良好的聽音環境,能更加投入的關注比賽。若混響過短則聽起來聲音很干,親切感不足,而且容易讓人疲憊。若混響過長則語言清晰度低,觀眾不能準確的聽出現場運動員和解說員的聲音,而且還會影響電聲系統,如容易引起電聲系統的嘯叫等。可見良好的混響時間對體育場館的重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GJ/T131-2000《體育館聲學設計及測量規程》中推薦綜合館、游泳館比賽大廳滿場500~1000Hz混響時間及各頻率混響時間相對于500~1000Hz混響時間混響時間的比值宜分別采用表1、2與表3。
頻率/Hz |
<40000 |
40000~80000 |
>80000 |
比值 |
1.2~1.4 |
0.9~1.0 |
0.8~1.0 |
表1 游泳館比賽廳滿場混響時間500~1000Hz混響時間
每座容積(m3/座) |
≤25 |
>25 |
混響時間(s) |
<2.0 |
<2.5 |
表2 各頻率混響時間相對于500~1000Hz混響時間的比值
頻率/Hz |
125 |
250 |
2000 |
4000 |
比值 |
1.0~1.3 |
1.0~1.15 |
0.9~1.0 |
0.8~1.0 |
有花樣滑冰功能的溜冰館,其比賽廳混響時間可按容積大于80000m3的綜合體育館比賽大廳的混響時間設計。冰球館、速滑館、網球館、田徑館等專項體育館比賽廳的混響時間可按游泳館比賽廳混響時間設計。
混響時間應按公式分別對125 、250、500、1000、2000、4000Hz六個頻率進行計算,計算值取道小數點后一位。
T60=-
式中 T60——混響時間(s);
V——房間體積(m3);
S——室內表面積(m2);
——室內平均吸聲系數;
m——空氣戰勝衰減系數(m-1)。
三、吸聲與反射處理
比賽大廳的上空應設置吸聲材料或吸聲構造。
比賽大廳四周的玻璃窗應設有吸聲效果的窗簾。
比賽大廳的山墻或其他大面積墻應做吸聲處理。
比賽場地周圍的矮墻、看臺欄板宜設置吸聲構造,或控制傾斜角度和造型。
四、噪聲控制
(一)一般要求和室內背景噪聲要求
比賽大廳和有關用房的噪聲控制應從總體設計、平面布置以及建筑物的隔聲、吸聲、消聲、隔振等方面采取措施。
比賽大廳和有關用房的背景噪聲不得超過相應的背景噪聲限制。
體育館噪聲對環境的影響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
當體育館比賽大廳、貴賓休息室、擴聲控制室、電視評論員室和擴聲播音室無人占用時,在通風、空調、調光等設備正常運轉條件下,室內噪聲應符合表4的規定。
房間總類 |
室內背景噪聲限值 |
比賽大廳 |
NR35 |
貴賓休息室 |
NR30 |
擴聲控制室 |
NR35 |
電視評論員室 |
NR30 |
擴聲播音室 |
NR30 |
(二)、噪聲控制和其他聲學要求
比賽大廳以利用休息郎等隔絕外界噪聲干擾。休息廊宜做吸聲降噪處理。
貴賓休息室維護結果的計權隔聲量應根據其環境聲情況來定。
電視評論員室之間的隔墻應有必要的計權隔聲量。